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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关精神,切实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风险,提高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夏河县纪委根据州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州委书记陈建华同志在全会上的讲话以及州纪委(2007)20号《关于清收甘南州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信用联社认真进行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据统计,截止2007年4月30日全县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或为他人担保贷款逾期未还的本息达1826348.96元,为此,县纪委监察局和县信用联社对所有个人或为他人担保贷款的24名国家公职人员以及涉及放贷的8个农牧村信用社等相关单位,发出限期清收通知,截止7月15日已收回贷款25783元。
在清收过程中纪委监察局会同县信用联社对清贷工作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措施,分阶段、分步骤限期还贷。目前阶段性还贷工作进展良好。
供稿:县纪检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