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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规范乡(镇)党委的议事决策程序,发挥乡(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了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并于2008年1月起正式试行。
规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各乡(镇)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夏河县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不断修改完善,于12月23日上午,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12月23日下午,中共夏河县委十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并下发执行。
《夏河县乡(镇)党委议事规则》的制定,对于全县各乡(镇)党委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水平,以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夏河县“136363”发展战略,推进夏河县经济社会“三个发展”将起到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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